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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随着畜禽污染防治条例、新环保法、《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,养猪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环保高压。在一些地区,更是出现了环保“一刀切”的乱象,没有从根本上考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,也没有解决养猪人的后顾之忧。下面,是一群山东的养猪人给相关政府写的一封信,字字戳心,希望引起全社会的关注:
国家信访局领导:
您好!
我们是来自沂蒙革命老区(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)的一群普通农民。
中国共产党的“三个代表”精神一直鼓舞着我们,我们相信党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我们也愿意支持党中央做出的英明决策。
自从2003年以来,中共中央连续14年发布1号文件,制定支持“三家”政策,为农民找出路,为农村发展想办法,明确支持农业生产。我们老区人口众多,人均一亩土地(包括少量的水田和多数的旱田),依靠这点少得可怜的土地,已经养不活自己,不能负担子女的上学、就医等费用。
尽管如此,作为老区农民,我们仍然象当年支持人民子弟兵打仗一样,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,不向党和政府伸手,而是自谋生路,纷纷通过外出打工,学习养鸡、养鸭、养猪等农业生产技术,我们大多都是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措折和失败,有的家底赔光了,亲戚邻居都借遍了,才真正的学到了养猪、养鸡等农业技术,找到了发家致富的好办法。
我们每家的情况不同,养鸡或者养猪的规模、大小、不一,但是都能够靠养鸡、养猪能够维持家人的生存和发展,甚至还能基本实现小康生活。因此,我们从内心里感谢党、感谢政府给了我们一个宽松政策,让我们能够靠养殖业走向致富路!养殖业的孬好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安危,养殖业就是我们的“天”!如果有一天,养殖业发生了不可控的疾病,我们不敢想像,自己能不能活下去?
然而,天不随人愿,不可控的疾病没有发生,人为的灾祸却降临我们的头上!莒南县人民政府以执行《畜禽规模养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为藉口,与2016年10月突然划定了禁养区、限养区,用一纸通知的形式告知养殖农户,强迫养殖户在不10日内处理正在产蛋的蛋鸡和正在育肥的仔猪,执行不力的养殖户的房屋遭到强拆,大多数养殖户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或者补偿!
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的文疃镇大草岭后村陈维华、陈维东、陈希军等23户农民的养殖用房就已经得到了强制拆除,邻近的朱芦镇也正在大张旗鼓地强迫养殖户处理正在生长期的鸡、猪等禽畜,准备强拆养殖房屋。
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的文疃镇和朱芦镇都是远离县城40多公里的乡镇,当地镇政府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迫害养殖农户的运动。这是为了什么?农民就不能过上两天安顿日子吗?为了农村的环境卫生越来越好,我们养殖户可以关停并转,可是要给我们合理的补偿和一定的处理时间吧?我们的损失得有人来补偿吧?如果不让我们从事养殖业,那么我们这些四、五十岁的农民的生活出路在哪儿?我们也要吃饭、我们也要生活,我们也要有做人的权利啊!
救救我们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