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13人因私自屠宰生猪被判刑
来源:兽药营销网 发布日期:2011-05-21 发布者:晓天 共阅1566次
18日上午,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13名私宰肉经营者进行集中宣判,分别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,并处以5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。
该非定点屠宰点共私自屠宰生猪261头,价值27万余元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,判处被告人江润苍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10万元;判处被告人李惠燕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6万元;判处被告人刘健标有期徒刑1年3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;判处被告人唐波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5千元;判处被告人李惠如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5千元;判处被告人曾令平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3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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