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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全国首例兽药非法添加“瘦肉精”案件透视
受邀嘉宾:甘肃韩兆周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路
主持人:本报首席记者何明霞
7月25日,曾被媒体称为“全国首例兽医非法添加瘦肉精案件”在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江西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5名被告人被判刑。在严打高压下一度淡出人们视线的“瘦肉精”,再次以新型犯罪手段出现在公众视野。
不法商贩缘何频频在高压政策下铤而走险?“瘦肉精”何以再次危害餐桌安全?本期“举案说法”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。
典型案例:从2012年1月到2013年2月,江西海联公司违反国家主管部门规定,擅自更改配方,共生产了17种不合格兽药,累计销售金额达1124万余元;另外,海联公司在4种兽药中添加了瘦肉精违禁品,累计销售金额为18万余元。同时,海联公司生产的大多数兽药或者没有批准规号,或者添加了盐酸氯丙那林、利巴韦林、金刚烷等违禁成分,或者在单方制剂中添加了其他药物成分成为不合法的复方兽药。
7月25日,该案在嘉兴中院进行一审判决。法院依法判决:5名被告人均犯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某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1年,剥夺政治权利1年,并处罚金120万元;判处詹某有期徒刑11年,剥夺政治权利1年,并处罚金120万元;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7年,并处罚金60万元;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记者:您如何看全国首例兽药非法添加“瘦肉精”案?
丁路:相比以前直接在饲料中非法添加“瘦肉精”的犯罪方式,在兽药中非法添加更具欺骗性、隐蔽性。根据国家规定,兽药生产领域只允许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兽药配方成分生产。为攫取高额利益,江西海联公司将国家禁止添加的盐酸氯丙那林加到了配方里,仍大量非法生产并销售核心料,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埋下严重的隐患。再者,“瘦肉精”是一种非常廉价的物质,属于肾上腺素兴奋剂,人吃了含“瘦肉精”的肉类后,会出现心率增快、头晕恶心、肌肉震颤等症状,对心脏病、高血压、糖尿病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。我国首例兽药非法添加“瘦肉精”的案件,既扰乱了市场秩序,也有危害食品安全、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。
记者:是什么原因导致此类食品安全事件频发?
丁路:当前,因食品违法经营成本太低,导致一些不法商贩容易被经济利益蒙蔽心智,罔顾法纪、人命。食品安全事件频发,不仅严重动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,也严重动摇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对司法的信心,刑事制裁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,必须在准确理解、严格适用法律的前提下,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依法严惩。
记者:对“瘦肉精”渗入兽药行业等新情况新问题,应如何应对?
丁路:目前,我国生猪产业中小养猪户散养现象普遍,管理难度大,监管还需进一步整合完善,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是提高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根本措施。再者,检查手段相对落后,难免会出现漏网之鱼。应该提高检验设备水平和检测强度,引进先进的设备充实基层检疫检验部门。此外,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特别是肉制品、乳制品等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,继续延伸打击触角,坚持露头就打、源头治理,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