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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调整
    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4-08-20  发布者:佚名  共阅653次

    日前,市物价局和市经贸委下发通知,调整牲畜定点屠宰厂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。

      据了解,《通知》将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分为机械化代宰、手工代宰和手工自宰三类。其中,机械化代宰类,屠宰厂(场)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,收费标准是38元/头;屠宰厂(场)未达到一星级标准,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,病死猪、病害肉无害化处理有高温湿化炉或高温炉,开展检验检疫、肉品品质检验工作,建立和落实进场验收、肉品追溯、不合格肉品召回、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,收费标准是34元/头。

      手工代宰类别,屠宰厂(场)污水生化处理达标排放,病死猪、病害肉无害化处理有高温炉,开展检验检疫、肉品品质检验工作,建立和落实进场验收等各项管理制度,收费标准是25元/头。手工自宰类别,屠宰厂(场)污水生化处理达标排放,病死猪、病害肉无害化处理有高温炉,开展检验检疫、肉品品质检验工作,建立和落实进场验收、肉品追溯、不合格肉品召回、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,收费标准是18元/头。

      此外,凡未达到上述类型标准的其收费仍执行旧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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