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动物防疫站私开检疫证的事例并非骇人听闻,记者查询了解到,2011年,河南省西华县李某任动物疫病防疫站站长期间,违反规定,在未见到生猪和未进行检疫的情况下,将生猪检疫合格证明和“瘦肉精”检测合格证明以及180个耳标交给一名生猪运输司机,后经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抽检,发现其中52头生猪“瘦肉精”呈阳性,西华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4年。